有些時候,我也攪不清為何有些人總是喜愛將工時、工作量與薪水、地位掛勾。
為何要兩個人做一天才能完成的工作,現在只得一個人做,限時也是一天,一路衝著趕工,完成了有些人會沾沾自喜,但會不會想一想其實是工作分配管理上出了問題?
有些人說,這是Extra Miles的表現...
Extra Miles背後含意真的如此?定還是應該讓員工們提升工作技能、配合合適工具,從容不迫地完成工作。
我贊成適當壓力可以推動員工,但當每一件工作都是在龐大壓力下完成,出來的質量我個人有好大疑問...
準時下班是等同犯了殺人罪嗎?
我的答案是,強迫員工加班到天荒地老的所謂管理層才是殺人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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